保护措施
发布时间:2015-08-17 发布者:admin
为确保历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加强广大群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明确保护任务、目标和责任,建立如下机制。
一、 加强领导
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镇、街道建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分管镇长或主任为副组长,各村党支部书记、教育、文化主管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镇、街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导小组,制定保护措施,做到领导职责到位、计划到位、资金到位,确保保护计划落实。
二、加强与有关单位的合作,聘请有关专家建立顾问小组,定期研讨保护工作。
三、动态保护境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充分发挥利用其价值,做好宣传、扶持工作,使之造福后代。
四、对传承人、保护专业人员定期培训、定期查体、定期咨询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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