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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促进群众文化事业的发展,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益,提高公民文化素质,根据文化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馆全面实行免费开放。
一、免费开放时间:上午9:00—下午17:00。节假日正常开放,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开放,提前公告。

二、免费开放厅室:美术教室、音乐教室、培训教室、舞蹈排练室、戏曲排练室、书画创作室、非物质文化遗产展厅、电子阅览室、演艺厅等。

三、在免费开放时间内,公众可以进入免费开放空间参与文化馆提供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为保障基本职能实现的一些辅助性服务如办证、存包等全部免费。

四、戏曲排练室周一、周三、周五为吕剧活动日,周二为豫剧活动日,周四为京剧活动日,周六、周日各剧种票友自由活动。各艺术团队根据各自的剧种安排活动时间。

五、成人音乐类、美术类培训教室常年对外开放,按实际报名情况安排培训课程。

六、少儿培训项目周六、周日及寒暑假对外开放。

七、成人培训室按照年度培训计划安排活动,并不定期举办讲座、展演、交流等活动。

八、文化馆应加强安全工作,完善消防设施、视频监控等安防设备,做好每日开馆、闭馆检查和清馆净场工作,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不定期巡查。工作人员必须忠于职守,在免费开放期间不得擅离岗位。

九、公众进入免费开放空间应爱护厅室内的设施设备,如有损坏照价赔偿;遵守公共秩序,注重文明礼貌,自觉维护清洁卫生;室内文化活动场所禁止吸烟,禁止携带宠物进入;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安排。

十、社会单位、群众文艺团队若需使用演艺厅,须提前提出申请,经审核通过后,统一进行安排。咨询电话:88901475。


 

温馨提示:
为确保来馆人员的安全,学龄前儿童和小学生须有成人监护陪同,高龄老人以及行动不便者均须有人陪同。

历城区文化馆热诚欢迎每一位朋友的到来,我们将竭诚为公众提供优质服务,同时也感谢广大市民的支持和配合!
 

济南市历城区文化馆
                                   二〇一五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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